古代男性休妻指南——“七出三不去”
古代男性休妻指南——“七出三不去”
婚姻制度是随着社会制度变化而变化的,从母系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男性的地位上升,女性的地位下降。在先秦时代,男性休妻理由是很随意,没有规律的。无论是反应王公贵族的《左传》,还是反应平民百姓的《诗经》,男性随便找一个理由就可以休妻,女性还不能反抗,那是对女性的压迫。

秦朝建立后,对于男子休妻做了限制,男子休妻需要上报官府,没有上报的话就是犯罪,夫妻二人都要受罚。汉朝儒家学者所写的《礼记》中记载着“七出三不去”,虽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它的影响比法律明文规定的影响范围更大。“七出”条约限制下,至少在礼法上,丈夫不能因为“七出”之外的原因休妻,相对于先秦时代随意休妻,它是一种进步。“三不去”这个条约是相对于“七出”的一种反制,“一不去”没有娘家可归不能休,“二不去”曾为公婆守孝不能休,“三不去”先贫贱后富贵不能去。“七出”包括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礼记》记载的“七出三不去”在汉代以后是约定俗成,作为道德规范的一部分遵守,一直到了唐朝才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并且对违反这条法律随意休妻的男子刑徒1年半,如果妻子符合“三不去”规定,再打100杖,然后复婚。虽然古代对于保护夫妻关系做了种种规定,也不能保证夫妻生活幸福,但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对于保障女性的基本婚姻权益是有益的。

封建时代是男权时代,无论是先秦时代过渡秦汉以后,看似女性婚姻权利慢慢增大了,其实质还是在男性控制中。“七出”条约反过来就是女性婚姻生活的要求孝顺父母、多生孩子、守妇道、性格温顺、身体健康、不要发表意见、不要拿夫家的财产补贴娘家,这个就是古代男性对于女性的要求,“三不去”是男性对于女性为家庭做出贡献的奖励。笔者一直很好奇,封建时代对于男性在家庭中的要求呢?没有,统统都没有,男权社会中作为社会制度的制定者,他们不会制定出对他们有任何不利的规则,权利与义务分配严重不平等。
随着社会发展时代的进步,到了今天婚姻制度已经实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我只能说生活在新中国的女性是幸福,并且会越来越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