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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大辞典丨什么是“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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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大辞典丨什么是“反垄断”?

还在为看不懂“商务词汇”头痛吗?还在为拼命翻书却找不到答案难过吗?“商务微新闻”特别开通“商务大辞典”栏目,为你解答那些“不明觉厉”的商务热词。带你学习带你飞!

滴滴和优步在宣布合并事件后,大家对“垄断”与“反垄断”开始关注。商务部也因为负责反垄断审查一跃成为网络上处于“风口浪尖”的政府部门。今天就和大家说说关于“反垄断”的那些事。

为什么要“反垄断”?经济快速发展,其中一个结果就是市场上垄断行为日益增多。比如经营者之间达成价格联盟、划分市场、限制产量等形式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掠夺性定价、限定交易、搭售和实行差别待遇等;从事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境内外并购等。

垄断行为会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妨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要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什么是“反垄断”?

反垄断是指通过反垄断调查或审查,依法制止和预防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垄断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看案例学习“反垄断”

针对《反垄断法》规定的三种垄断行为,这里有一些相关案例:1

查处垄断协议2016年7月19日,欧盟委员会查处卡车生产商垄断协议案,对戴姆勒(Daimler)、沃尔沃雷诺(Volvo/Renault)、曼恩(MAN)、依维柯(Iveco)、达夫(DAF)等五家卡车公司达成一系列垄断协议作出处罚,其中因曼恩主动揭发垄断协议而免予处罚,对其他四家公司共计处以29.3亿欧元罚款。调查显示,五家公司自1997至2011年在中型与重型卡车市场上就各自产品的出厂价格进行协调,并就引入绿色排放技术的时间、向消费者转嫁环保成本等进行协商。欧盟委员会认为,五家公司共计占有欧盟卡车市场份额的90%,相互达成垄断协议严重损害了市场竞争,违反了欧盟竞争法。

2

查处滥用支配地位行为2004年3月,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公司(Microsoft)滥用了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支配地位,违反欧盟竞争法。调查显示,微软几乎垄断了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利用支配地位排除限制了服务器操作系统市场的竞争,在其操作系统中捆绑Windows Media Player播放器,构成滥用支配地位行为。欧盟委员会对微软处以4.97亿欧元罚款并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向用户提供没有预装Windows Media Player播放器的操作系统,提供相关技术信息以便其他企业的产品与微软操作系统实现兼容。随后,微软向欧盟初审法院上诉,法院于2007年裁决支持欧盟委员会的决定。

3

审查经营者集中2015年2月,美国办公用品公司史泰博(Staples)宣布拟以63亿美元收购欧迪办公(Office Depot)。面对美国最大两家办公用品提供商的合并计划,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审查认为,在向大型公司客户提供办公用品的市场上,双方是直接的紧密竞争者,合并将会消除双方的竞争,导致价格提高、质量下降,而且其他办公用品生产商、批发商或在线零售商均不能及时充分进入该市场,无法抵消合并带来的限制竞争效果。因此,2016年5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该合并作出中止令,并向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寻求禁止令。在联邦地区法院同意授予初步禁止令后,史泰博与欧迪办公放弃了合并计划。

什么是“反垄断”,你现在了解了吧。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别忘了经常复习哦!咱们下节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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