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匿名的利与弊
网络匿名的利与弊
一、概念解读
网络匿名制是无需实名注册即可在网络空间进行活动的一种制度,实际上很少有人使用网络匿名制这一提法,它只是网络实名制的另一面而已。也就是说,网络匿名是网民在网络平台上发表言论时使用匿名身份,或者披一个马甲,其实质是网民发表的言论与其身份未表现出对应关系。
网络实名制是一种要求网民必须通过身份验证才能发布信息或意见的制度安排。网络实名制的本质是网络用户虚拟身份的可验证制度,旨在实现虚拟身份与现实空间真实身份的对应。
是实行网络匿名制还是网络实名制,在本世纪初的讨论中,分成了两派。实名制支持者认为,推行网络实名制可以对网上的名誉侵害予以严惩;匿名制支持者认为,网络匿名性是表达自由的保障,实名制就是扼杀表达自由。但这些争论实属不必,因为网络匿名制与网络实名制并非矛盾,而是同一事物的正反两个方面。
二、事例佐证
2008年的“蛆橘事件”,不明真相的匿名网民在网络上讨论说,四川广元的橘子有虫子,在橘子上撒石灰。这一网上舆情愈演愈烈。如潮般的匿名评论淹没了广元辟谣的声音,最终造成广元的柑橘严重滞销。
2015年,网上出现关于“拐卖儿童该不该一律判死刑”的讨论。众多网民情绪激动、义愤填膺,认为只要认定是拐卖儿童者应该一律判处死刑。但从专业法学角度来看,这样会造成拐卖儿童者穷凶极恶倾向于杀死转手失败的被拐儿童,毁尸灭迹以防东窗事发。然而由于网络的匿名特性,法律专业人士的身份难以受到信服,专业意见也就淹没在不理智的舆论当中。
美国休斯顿大学传播学的教授亚瑟·桑塔纳随机抽取并分析了网络上有关移民文章的九百个用户评论,包括《洛杉矶时报》、《华尔街日报》等。在70%的匿名评论者中,超过一半的人言语粗鲁,而剩下的30%实名用户的言论,都是非常得体。
2006年,韩国信息通信部在推行网络留言实名制后的调查中发现,一些主要网站论坛上谩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内容减少了一半以上,收效显著。据韩国信息通讯部调查发现,实名制实施后,诽谤跟帖数量从13.9%降到12.2%,减少了1.7个百分点;但是,以IP地址为基准,网络论坛的平均参与人数从2585人骤减到737人。这也说明,实名制明显抑制了网上交流沟通。
三、网络匿名为何有害于公共议题探讨
第一、网络匿名对发表言论的主体是一种诱惑。在现实生活中,约束人们社会行为不仅仅是法律,还有道德规范约束的社会角色。人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当一个人失去了社会角色的束缚,影响的不仅仅是其言论内容,还有其探讨方式的社会角色。
第二、网络匿名不了解事实真相的各抒己见、各执一词,是造成网络环境的恶化的原因之一。
根据维多利亚大学和北大的联合研究,网络水军完全破坏正常的舆论环境,网友对网络舆论的信任度大幅下滑。如在贾君鹏事件中,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就有30万人进行回复,点击次数高达700万。实际上却是一家公关公司为了吸引人气而引导,他们仅用八百水军、两万个账号就达成如此规模。一些不实言论、人身攻击、谩骂充斥着网络舆论环境。所谓在言论自由掩盖下,恰恰是言论的不自由。真正的言论自由,除了在了解清楚事实真相后,将真实的想法表达出来以外,我们说出来的内容还应当被恰当地听到。举例来说,在性侵命题下,我们希望听到的声音是性侵背后所体现的两性问题,是公共安全如何保障,是如何推进相关法律建设。但我们真实听到的是什么?是对受害者的侮辱,是对劝女性“出门注意安全”这样善意言论的谩骂,最终导致不同群体——尤其是两性之间隔阂渐深。而真正有价值、有利于公众议题探讨推进的声音,却难以占据网络舆论主战场。
四、网络匿名真的能匿名吗?
综上所述以及专门机构研究的成果表明,网络匿名确实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在某种程度上也确实对网络言论的追根溯源造成阻碍。但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匿名真的能够完全掩藏发表言论者的真实身份吗?
事实绝非如此。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你在网络上的电子足迹,完全可被第三方利用以获取你的隐私及真实身份。《科学报道》杂志的一项研究显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动模式,95%的人可能被识别。美国普林斯顿计算机科学家阿尔温得·纳拉亚南说:可供分析的数据越多,就越不可能保持匿名,识别一个人只要33字节的信息量。
五、网络匿名下的网络暴力行为及法律责任
知名心理学家琼斯和托尼最新的研究成果表明,当网络匿名的条件越多,一些网民的攻击性就越大,人们采取冷酷和暴躁的行为可能性传播就越大。例如,韩国演员崔雪莉死亡事件就引发了网络上激烈的探讨。而在此之前,崔雪莉身上一直伴随着争议,也饱受着网络暴力的折磨。该不幸事件之后,像“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话一时传播甚广,被许多公众号、博主、网民争相使用。需注意的是,抵制网络暴力、理智发表言论,不仅仅是一种公共道德上的自我约束。同时,网络也绝非法外之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19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加强互联网管理,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要严格依法管网治网,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执法,强化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管理,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完善新技术新应用道德评估制度,维护网络道德秩序。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网上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清理网络欺诈、造谣、诽谤、谩骂、歧视、色情、低俗等内容,反对网络暴力行为,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促进网络空间日益理智、清朗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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