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浙江,男子带家人吃海鲜,点了700元的菜
太荒唐了!浙江,男子带家人吃海鲜,点了700元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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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 浙江一位男子在公司年会时抽中大奖,便带着家人吃海鲜庆祝,但一家人都吃饱了,还在不停地上菜,看到账单,男子直接吓傻了, 账单消费高达280万, 这太荒唐了!难不成简单吃个饭,还要倾家荡产吗?这到底是咋回事?
【案情回顾】
浙江的李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销售经理,在公司的年会上,幸运地抽中了10万元的大奖,这让他高兴得合不拢嘴。李先生想着已经很久没和家人好好吃顿饭了,这次正好可以庆祝一下。
挑了挑餐厅,李先生最终决定带家人去市中心新开的一家高档海鲜餐厅。这家餐厅刚开业,还搞了个活动:转发朋友圈就送鲍鱼。周末晚上,李先生带着家人高高兴兴地来到了餐厅。他们点了生蚝、扇贝、螃蟹、龙虾等海鲜大餐。因为李先生转发了朋友圈,餐厅还额外送了6只大鲍鱼。这家海鲜餐厅的味道真的很不错,每一种海鲜都很鲜美。
海鲜菜品一个接一个地上桌,李先生和家人一边吃一边聊,笑声不断,没一会儿就吃饱了。可是,服务员还不断地上菜,甚至端来了帝王蟹和大龙虾,而且这些菜他们一个都没点过。更让人震惊的是,接着又有服务员推着一辆小推车,上面放了80瓶高档红酒,每瓶酒价值都在3万元以上。
李先生和家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搞得一头雾水,他赶紧叫住服务员解释道:“这些菜和酒我们都没点,是不是搞错了?”
服务员去前台核对了一下,回来后告诉李先生:“没错,就是你们桌的菜,您看看账单吧。”
李先生拿起账单一看,差点没瘫在地上。账单上不仅写着他们自己点的菜,还包括那些昂贵的海鲜和红酒,总价居然高达280万,而他们自己点的菜只值700块左右。经过一番调查,餐厅经理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李先生同公司的前女友陈某搞的鬼。她知道李先生中了大奖,又看到了他的朋友圈,于是想借此报复他。
好在及时发现了,只吃了一点被强加的海鲜,否则真有可能倾家荡产。这次经历也让李先生明白了,庆祝可以,但也要警惕身边的“小人”。
【案情分析】

大家好,这里是 宪法小卫士 【以案释法】 频道。
首先,前女友陈某的行为对李先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至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李先生有权要求陈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
其次,餐厅在未经李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强加额外的菜品和酒,并要求李先生支付,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该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餐厅未与李先生核对账单,侵犯了李先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另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先生可以依据该法要求陈某赔偿由于恶意点单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与此同时,餐厅在处理订单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恶意点单行为未进行有效核实,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餐厅为李先生免单表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