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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涉案超30亿的贪腐“硕鼠”终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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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李建平:涉案超30亿的贪腐“硕鼠”终伏法 据央视新闻报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4年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原水务局局长,

李建平:涉案超30亿的贪腐“硕鼠”终伏法

据央视新闻报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4年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原水务局局长,税务局局长,经济开发区书记李建平被执行死刑。

2016 年至 2018 年期间,他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高达 14.37 亿余元,其中还有 2.89 亿余元虽尚未实际取得,但已构成犯罪事实。

2009 年至 2014 年,李建平利用担任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借此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数额共计 5.77 亿余元,将公权力当成了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2006 年至 2016 年,李建平本人或伙同他人挪用国有公司公款共计 10.55 亿余元,其中 4.04 亿余元在案发前都尚未归还

李建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不依法履行职责,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赵文远(已判刑)长期交往、关系密切、相互勾结,在拆迁工程、收购土地、安排工作等诸多方面纵容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李建平一人犯数罪,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也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其种种行径实在是国法难容。

李建平涉案超 30 亿这一案件,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社会上掀起了惊涛骇浪,给社会大众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对于普通民众而言,30 亿是一个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那是无数家庭几辈子辛勤劳作都难以企及的财富,可却被李建平通过违法手段据为己有。

此事也引发了民众对腐败问题高度的关注和深深的担忧,人们开始思考在看似严谨的权力运行体系下,为何还会出现如此巨额贪腐的情况,是不是还有其他隐藏的腐败现象未被发现。而且,这样的贪腐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的环境,本来可以用于改善民生、建设基础设施、助力社会发展的资金被中饱私囊,贫富差距进一步被拉大,那些本就在经济边缘挣扎的人们更加感到生活的艰难与不公,对未来的希望也变得越发渺茫。

同时,它还降低了民众对公职人员群体的信任度,公职人员本应是为人民服务、守护公共利益的群体,然而个别像李建平这样的害群之马,却把权力当成敛财工具,使得民众对整个公职人员群体都产生了质疑,仿佛在民众与公职人员之间划开了一道信任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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