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中的“劳务报酬”详解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中的“劳务报酬”详解

个人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具体是指什么,不同的税种会有不同的界定。讲到增值税的,所谓的劳务仅指加工、修理修配。
讲到企业所得税时,所谓的劳务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 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劳务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 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
可以看到,个人从事劳务,除了加工、修理修配,是按增值税服务开具发票的。
1、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区别
个人从企业取得的报酬,哪些是劳务报酬?哪些是工资薪金?
工资、薪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由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凡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而其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报酬,不属于税法中所说的“受雇”,应是“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
所以,个人从受雇企业取得的报酬,是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个人为企业提供服务取得的报酬按“劳务报酬”缴纳个税。
锋向财税小贴士:公司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取得的董事费,要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
2、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的区别
个人所得税法明确“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所得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可以看出,支付个人所得税为其“经营所得”时,付款方是没有扣缴义务的。

报酬